轉發國貿署~有關美貿易代表署(USTR)宣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301調查案最終關稅措施,臺灣獲上限10%稅率事
轉發國貿署7月29日函~有關美貿易代表署(USTR)宣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301調查案最終關稅措施,臺灣獲上限10%稅率。檢附USTR新聞稿及事實文件如附件,另聯邦公報公告請至USTR網頁連結下載(https://reurl.cc/Ggo213)
USTR於本次公布的最終行動措施中,針對美國60個貿易夥伴公布新關稅稅率如下:
· 10%不疊加MFN:我國及歐盟已在ART或與美國的協議承諾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爰獲上限10%稅率不疊加MFN待遇。
· 10%疊加MFN:加拿大、印度、印尼、馬來西亞、墨西哥、英國等17國,因已實施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或已承諾透過ART實施及執行該等禁令、已部分有限執行該等禁令等,為既有稅率加徵10%關稅。
· 12.5%不疊加MFN:日本、南韓及瑞士3國。
· 12.5%疊加MFN:包括中國、新加坡、紐西蘭、菲律賓等其餘38國。
301關稅措施實施時間點:
- 自美東時間7月24日凌晨12:01起全面適用。
有關具體清單細節,臺美經貿工作小組將進一步確認後再對外說明臺灣實際獲得豁免的各項細節清單相關內容。